关于二手房买卖的问题
律师你好:我们买的是公安局的福利房,以前说给办房产证,结果买了以后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办,当时的时候写了一个收据,收到房屋款15万,也没有购房合同。现在我们住的地方要拆迁。请问:这种收据有没有法律效力?用不用补充一个合同?有合同拆迁后我们家能得到补偿吗?
其他答案
收据是不能证明的你的产权及和此房产有关,收据是证明收款的事实,你们需要补一个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若全部没有产权证,则合同就是有效的。你们可作为产权人与拆迁办协商。
2010-12-28 05: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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