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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买二手房遇到的问题,希望得到法律方面的专家给予相关的建议

在十一月十五日交的首付,并到银行交按揭资料,但是因为学生时期的助学贷款没付清,拖延到十二月出才交齐资料审批,但是我们合同上写的是在十一月五日到十二月月底卖方办理过户之后,就要由买方付清尾款,如此款采用按揭在签约银行支付,但是现在银行审批还没下来,而且明确的说要下个月才能放款,请问我有涉及到违约吗,我们的按揭也是中介带我们办的
水至清则干净|2016-05-06 08:3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碧山天马

就你所说的情况,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因不属于自身原因导致的违约的,可以主张免责。
2016-05-06 09:31
来自北京市

江堰

您好,这个的话是违约因为您的征信问题才是审批推后的,但是可以和房东协商时间不是太久的话房东应该是会同意的
2016-05-06 09:19
来自北京市

jessiememory

这个是不会涉及到违约的,这个贷款的问题是银行的事情,所以您得给客户解释
2016-05-06 09:12
来自北京市

shinong11

这个要算违约,因为合同上明确注明了办理过户的时间,但这也不是你的故意,让中介方与业主协商一下,把你这边的情况沟通沟通.只要业主不是急着要用钱,我想是可以通融的...
2016-05-06 09:05
来自北京市

stravas

这个是算的,因为你在规定日期内没有把款付给房东。但是你可以跟房东商量一下,这个并不是你故意推脱不给他,您可以跟业主商量商量,缓缓嘛。
2016-05-06 08: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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