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我和女友未婚,一起付了首付买房,其余的钱我贷款还贷,房产证上写了双方名字,女方为共有人。

现在闹分手,请问我想拿房子,该办些什么手续呢?
dzz6598|2016-05-06 08:3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王之歌K

得做公证,如果不做公证是不行的。
2016-05-06 09:18
来自北京市

gao2576086

你想拿房子必须你女友同意然后去做公证,要不然不行的
2016-05-06 09:14
来自北京市

逍宇1001

让女友做许弃声明公证,你拿着证去换证,前提是贷款还完
2016-05-06 08:59
来自北京市

可爱丽儿

房子属于你们双方的财产不能单方面要求,要让她去公证处作委托公证到你的名下,全权办理,但是有时间限制,最好是把房子卖了。
2016-05-06 08:48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 网站合作‖ 联系我们‖ 招聘信息‖ 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手机房天下‖ 开放平台‖ 服务声明‖ 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