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法
我和女朋友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房,租期为三个月,但是在第二个月的时候房东因为做了对不起(就是一普通矛盾)我的事,我想让他退我最后一个月的租金和押金。能全部退到吗?(即他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我想违约)。 解释的时候要给出证据或有关法规。谢谢。
其他答案
从合同的角度来讲:你算违约,租金可退,押金不退,因为你提前一个月向房东打招呼,或者你帮房东找一个租客,租进来,保证房东的利益不受损失.也可以. 如果房东觉得亏欠你的,应该会解除合同吧.还你押金吧.
2008-05-15 15:1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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