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先回答一下题主的问题,上面的几个答案都看过了,不太确定题主是哪个城市,资金监管不是每个城市的交易都硬性规定的内容。我也不知道您签的居间的具体条款是什么,从我个人的经验来看,居间条款,包括可能涉及到的网签条款,都不会把规定定的太死,也就是说会有一定的弹性,随意按题主的意思,如果非要扣72个小时签约的字眼的话,题主你和别人签居间的时候也没满72小时呢呀。细节就不多聊了,聊一下解决方案。题主无非就 展开
谢邀。先回答一下题主的问题,上面的几个答案都看过了,不太确定题主是哪个城市,资金监管不是每个城市的交易都硬性规定的内容。我也不知道您签的居间的具体条款是什么,从我个人的经验来看,居间条款,包括可能涉及到的网签条款,都不会把规定定的太死,也就是说会有一定的弹性,随意按题主的意思,如果非要扣72个小时签约的字眼的话,题主你和别人签居间的时候也没满72小时呢呀。细节就不多聊了,聊一下解决方案。题主无非就是自己的房子签掉了也怕原来还在居间协议内的一号买家继续履约呗?其实大可不必这么担心,交易无非协调二字,在条件时间内一号买家并没有按约履行,该是他也没有继续履约的能力了。那么按我的建议,不妨先不要提自己已经和别人签订新协议了,而是看对方的诉求,如果对方坚定的不买了,那么好聚好散,你就把定金退还给对方;如果对方可以继续履约,那么无非就是你说你不能继续履约了,按条件退一赔一而已。话说回来,题主还是太着急了,对方没明确的表示不再购买的时候你已经又收了一家的定金,表示你在3天的时间内并没有停止接触别家。双方都有错,反而是您问题更大点点,还是那个原则,好聚好散,不要闹的太难看。真的很过分的话,也会影响你接下来的交易。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