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公证有效吗?
我和我姑爷一起合资做了一套房子,建房证上注册的是他的名字,当初是打算等房子做好后过户一半给我的,但是房子做好后,我们这边再不允许做房子了,过户也就停办了,我姑爷就说写两份协议书(一人一份)证明这个房子有一半面积是属于我的,然后拿到公证处去公证,但是他说只公证我手上的这份他那份就不公证了,请问下相关人士像这种公证方式在法律上是... 展开
其他答案
若你公证的协议与你姑爷的协议是一模一样的当然只要公证一份。但公证书你姑爷应有一份。该公证有效。你若不放心的话,可拿公证书与你姑爷一起去房产部门变更房产登记,将你列为房产共有人就行了。 满意请按采纳 有事请联系律师
2010-12-08 05: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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