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定金罚则。本案中,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合同得房率由78%降 展开
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定金罚则。本案中,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合同得房率由78%降低到75%,显然作为收受定金的开发商没有履行约定的义务,而且也承认了此点(从退回首付和产权费用并说一周以内给退现金可以确证)。至于以签认购协议上没有这方面的约定为由拒绝退还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等法律文件,类似的霸王条款完全是开发商强施给购房者的,虽然没有明确定金一词,但从协议内容上看是符合定金的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四条明确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为当事人一方原因不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将定金返还买房人。从此条的规定来看,定金的处理究竟以何种方式主要还是看双方的约定。这也与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是一致的。所以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如果开发商不让步,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