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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房产使用权到期的赔偿纠纷

您好,律师先生!我是20年前,由乡镇招商引资,个人花19万建成的乡镇汽车站,属事业单位(国有土地),无个人房屋、土地产权,使用权20年可优先续约。现在如果本人不愿意续合同,按当年合同条例为:按实际评估价值赔偿投资方,作为赔偿全部引资款,请问就是只赔偿当年实际引资款吗?会按照什么条例进行评估补偿?谢谢!!!
bohutang|2015-10-21 16:2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lgy284

您好,有约定按照约定的进行赔偿。
2015-10-21 17:42
来自北京市

心里就俄界

以合同约定为准
2015-10-21 17:35
来自北京市

liuyue534r

应按现在的评估价值赔偿你
2015-10-21 17:21
来自北京市

batimc2008

合同是一份整体性的协议,你提供的内容不全面,任何回答都是不完善的。建议将合同发送本律师邮箱,本律师为你解答。
2015-10-21 17:16
来自北京市

李世民大战秦始皇

按照损失承担的
2015-10-21 17:05
来自北京市

般节节节高

你好,有约定按照约定的进行赔偿、、、
2015-10-21 16:53
来自北京市

伊丽莎白0730

就按照你说的赔偿,赔偿那个标准就按照你所在地物价局有一个标准赔偿!
2015-10-21 16: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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