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块承包地,限期30年或60年,在这承包期间在承包地建造建筑物,该不该赔偿该土地有土地使用权,但该承包地的建筑物没有房产证.
这是2000年承包的地,关于法律是在2003---2004才规定的,而建造的这个建筑物是在规定这条法律之前的,该建筑物该不该自行拆除,该建筑物给不给赔偿金
其他答案
应该给予赔偿,根据规划化法律规定,违章建筑物在建成后两年内规划部门给予处理的算做合法建筑,如果拆迁,给予适当赔偿,如果自行拆除,可不予赔偿,也就是说没有跟拆迁部门达成协议之前自己拆除就得不到赔偿,如果有很强的关系,会按正式拆迁法补偿,如果关系一般,可能按市值补偿或低于市值补偿,根据拆迁法精神,避免引起社会矛盾,一般给予补偿。根据你房子拆迁后的土地用途有关,1如果拆迁后土地做为城市公园广场学校等公共 展开
2008-02-18 13: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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