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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买房合同后,国家提高了地区指导价

请问:签定买房合同后,国家提高了地区指导价,导致新税费产生,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这块应该由买或者卖方负担,如果因为税费我家不能承担,而不想再买这个房子,是否为违约?
heidiyan|2015-10-12 17:1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nxuliyuan

合同没有名曲额预定的情况下,税费应当由卖方承担,如果卖方拒绝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缴纳的款项,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违约责任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另一种是要求对方赔偿你因此造成 的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和直接经济损失只能主张一项,不能 同时要求双份赔偿。 那么对于违约金来说,数额应当以合同约定的数字为准。按照 展开
2015-10-12 18:13
来自北京市

kubilong

没有约定的,个税、营业税由卖方承担,契税由买家承担。合同无特别约定的,算买方违约。
2015-10-12 18:40
来自北京市

我想买块地

不行吧,要看国家的
2015-10-18 23:21
来自北京市

梦之堂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此问题。因为国家政策而导致产生了合同中未约定的税费,属于情势变更,不能归责于合同当事人的过错的。
2015-10-12 19:41
来自北京市

芥末巧克力猫

您好:       一般不是违约 我长期代理二手房买卖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2015-10-12 19:35
来自北京市

kmand

情势变更,属于不可抗力的一种,原则上不属于违约,建议积极协商处理
2015-10-12 19:21
来自北京市

鸭梨很大2010

新的税费的增加,都有明确的规定,由哪一方缴纳,按规定缴纳税费即可,您解除合同,属于您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15-10-12 19:16
来自北京市

w9660

具体根据合同约定
2015-10-12 18:58
来自北京市

MC玉蝴蝶

你好,不属于违约。
2015-10-12 18:52
来自北京市

hj1268447

不属于违约。不可抗拒的情况出现如没有约定双方都不承担违约责任。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2015-10-12 18:32
来自北京市
第1-10条,共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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