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定买房合同后,国家提高了地区指导价
请问:签定买房合同后,国家提高了地区指导价,导致新税费产生,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这块应该由买或者卖方负担,如果因为税费我家不能承担,而不想再买这个房子,是否为违约?
其他答案
合同没有名曲额预定的情况下,税费应当由卖方承担,如果卖方拒绝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缴纳的款项,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违约责任通常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另一种是要求对方赔偿你因此造成 的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和直接经济损失只能主张一项,不能 同时要求双份赔偿。 那么对于违约金来说,数额应当以合同约定的数字为准。按照 展开
2015-10-12 18:1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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