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一)企业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承揽工程设计业务的;(二)将承揽的工程设计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的;(三)注册执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在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的;(四)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五)因设计原因造成过重大 展开
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一)企业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承揽工程设计业务的;(二)将承揽的工程设计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的;(三)注册执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在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的;(四)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五)因设计原因造成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六)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七)设计单位违反规定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八)无工程设计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工程设计业务的;(九)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十)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的;(十一)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工程设计资质升级增项不批准的原因有很多,资质管家为您总结了11项,如果您还有更多补充请给我们留言或联系资质管家。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