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纠纷事件
待解决 房屋租赁纠纷事件 悬赏分:20 - 离问题结束还有 14 天 23 小时 我2005年,在哈尔滨租了一套两居的房子,房子在四楼,中装,木质地板。就是在5月31日,晚上回到家,看到屋里的墙壁,和顶棚漏雨,地板也因为潮湿也鼓起来,屋里来在下着雨,我就跑到楼上去看,结果呢,是五楼的人在早上九点钟走的,在走的时候没有关掉水龙... 展开
其他答案
1、这个事情不应该由你来负责。 2、你完全没有必要为此烦恼,如果你自己没有损失的话,你可以和你的房主解除租赁合同;如果你自己有损失的话,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被告是三方(1)楼上房主(2)楼上房屋租赁人员(3)你的房主 3、收集相关的证据,直接到法院立案,提起民事诉讼。 4、如果真的没有人赔偿的话,这个房子也不应该由你来赔偿
2008-05-03 16: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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