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请问大家我在卖房中产生一些纠纷我提出一些要求是否合理以及是否可能被接受

我是二手房卖方,我与2月1日中联签的约,2/28去银行做资金监管(这个时间延迟得到我的同意),3/13出贷款承诺书,3/17去办理过户(合同规定3/16前必须去办过户也就是说该时间点已经违约),由于本人的错误造成手续有误,3/18办好手续,3/19再次过户结果买方夫妻两人购房,但妻子没有社保国土局不给过户,中介的建议是重新来... 展开
wuchqing449|2015-07-06 08: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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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飞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这个错误不能完全怪中介公司,首先,中介是促进成交的催化剂,以及能确保交易正常进行,任何中介都希望自己承担的交易能顺利进行。按照您说的这种情况可能有2个原因导致的结果:1、您所选择的置业顾问是个新手,不知在深圳购房的必备条件,没有落实购房者的情况,这是置业人员的过失;2、置业顾问有落实,购房者刻意隐瞒了事实。 目前这个问题要解决,首先您是要同意,这个问题中中介答应是没有用的,中介要做的是沟通 展开
2015-07-07 09: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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