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2011年1月25号开始租给乙方办厂,就第
我家房子2011年1月25号开始租给乙方办厂,就第一年签订过房租协议,乙方2014年的房租尚未付清,2015年乙方一直没开工,我们也找不到他,厂内设施也一直堆放于我家,导致我们无法出租给另一个租客,这种情况下,请问律师,我们可以把乙方的设施给处理掉吗,若我们给清理了,乙方下次要来赖我们,我们会有法律责任吗?谢谢
其他答案
可以起诉解决——要求支付租金,腾空房子、赔偿损失;也可以自行处理——具体方法三言两语说不清楚,如方便请来办公室面谈维权事宜。
2015-06-24 08: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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