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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卖家未在规定时间内,配合进行过户递件,导致卖家也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尾款,买家是否有责任

我于2013年年初购买一套二手房,前期首付已按规定时间付给卖家。合同约定买卖双方需在2/25日前至房管所办理递件过户,但因卖家多次以没时间、天气不好等原因拖延,导致在4月初,才办理好过户手续。合同另有附加规定说:买卖双方均知悉本次交易需在5/10日前完成,卖家需收到所有楼款。(但未注明,收不到的话怎么办)。买家按各流程办理办... 展开
MC玉蝴蝶|2015-06-03 09:3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密乘觉海

买方没有责任,建议买方收集保留好相关证据证明你没有违约,相反,卖方违约了!
2015-06-03 10:03
来自北京市

困学

延期是由卖家引起的,他的要求不合理。
2015-06-03 09:59
来自北京市

淡水清园

1,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只应承担可预计的损失。
2015-06-03 09: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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