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纸质合同,四年后补写了个字据,字据内容是:我是XXX厂职工,企业改制后卖给本厂职工每人一套宅基地,因当时资金困难,与姑父XXX共买,其本人已交了现金肆仟叁佰元(4300元)。特立此据。第一阶段:2004、2005年的时候交了1.2万元(其中有4300是姑父交来的金额),因关系到职工的社保及买段工龄等问题,当时没有能确定宅基... 展开
无纸质合同,四年后补写了个字据,字据内容是:我是XXX厂职工,企业改制后卖给本厂职工每人一套宅基地,因当时资金困难,与姑父XXX共买,其本人已交了现金肆仟叁佰元(4300元)。特立此据。第一阶段:2004、2005年的时候交了1.2万元(其中有4300是姑父交来的金额),因关系到职工的社保及买段工龄等问题,当时没有能确定宅基地的总价;按当时的市场行情1.2万也相当于当时的市场价。第二阶段:直到2012年初,最终定价为13万多,低于市场价(市场价是60万)。第三阶段:以市场价卖一半给姑父就是30万,姑父觉得价高放弃,但要求我们赔偿他5万元;而且我们觉得合适的赔偿金额为1.3万元,现在是协商不成,想通过法律解决。 因此想弄明白三个问题:1、如何计算这个赔偿金额?2、如果通过法律是通过法院还是有调解机构?3、第一次付款4300元,与县土管局的成交价13万,市场价60万及二分之一的价格30万,以那个数为标的?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