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有农村房产一处,B为A的妹妹,C为B的丈夫,BC均为城市户口。1994年,A欠B七万元,同时也欠外人几万元,无法归还。A的房产因外部债权人阻挠,无法出售还债。B向A提出,希望在该处房产养鸡,养鸡三年后,所建鸡舍归A所有,为防止外人干预,需要签订一个假合同。A和C签订一份合同,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转让该处房产,有中间人签字... 展开
A有农村房产一处,B为A的妹妹,C为B的丈夫,BC均为城市户口。1994年,A欠B七万元,同时也欠外人几万元,无法归还。A的房产因外部债权人阻挠,无法出售还债。B向A提出,希望在该处房产养鸡,养鸡三年后,所建鸡舍归A所有,为防止外人干预,需要签订一个假合同。A和C签订一份合同,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转让该处房产,有中间人签字,中间人知道是假转让,并且C并未支付合同款。该合同有村委会盖章,并到镇司法所公证,按照合同价缴了税。后因C是城市户口,房产证一直无法变更,现房产土地证在BC二人处。前几年A去世后,BC将七万元欠条还给A的儿子D,并一直对外宣称该处房产是自己的。现在,A的妻子E想要追回该处房产,请问该怎么办??感谢大家帮助!!!!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