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改建对方不履行协议而引发的利益诉求
我一家原居住的房子,2010年初,某单位因规划需要,经与全体职工集资房住户(共有40户)协商,拟将原综合楼进行加层改建,协议2010年4月26日前搬迁完毕。我家从2010春节过后开始陆续搬迁,但在协议的搬迁期限内,该单位在我家没有完全搬迁完毕,且没告之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破拆工具打通墙壁,强拆门窗,造成了部分门窗、家具丢失损坏... 展开
我一家原居住的房子,2010年初,某单位因规划需要,经与全体职工集资房住户(共有40户)协商,拟将原综合楼进行加层改建,协议2010年4月26日前搬迁完毕。我家从2010春节过后开始陆续搬迁,但在协议的搬迁期限内,该单位在我家没有完全搬迁完毕,且没告之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破拆工具打通墙壁,强拆门窗,造成了部分门窗、家具丢失损坏,损失约80000元。事后我多次找其理论,要求赔偿损失,但一直未果。2010年8月1日,该单位又与我签订了一份协议书,按照协议,改造期限为两年,两年内该单位必须把经权威部门验收合格的新楼房交付给我使用,如超过约定期限,超期的过渡安置租房补贴费按每月人民币2400元,并按月付清,但至今为止,该单位不仅没有履行交房义务(其他住户已陆续交房),而且超期的过渡安置租房补贴费也仅按原标准每月人民币1200元支付,并只支付至2014年12月。在此期间,我曾经多次通过多种方式找该单位法人代表,要求协商解决,但能对方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拒不履行协议,甚至都躲避不见面不接电话。请问我该怎么办 收起
西北安全联盟|2015-05-02 11:52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