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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问一个关于房产税的问题。目前我母亲持有一套上海市住房,面积67平方,但是我母亲是外地户籍且没有交过上海社保,年龄也超过五十岁。那么,按目前政策我们每年会被收取多少房产税?有规避房产税的方式吗?或者说目前没有,那么用哪种方式可以花最少时间和金钱达到不征收标准?

未名尼采2017-12-23 2
newloty

2017-12-24已回答 该问题价值¥5.00,已有500人围观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参考《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对于非上海市户籍拥有的住房,征收对象为2011年1月28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起购买的住房,而2011年1月28日之前购买的房产不在上海市征收房产税的对象之中,而国家目前暂无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的规定,暂不需要缴纳。若您母亲的房产是2011年1月28日后购买的,对于非上海市居民家庭的房产税优惠如下:暂行办法中的原文:对于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给予优惠:一是,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二是,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另外还有一个减少房产税的政策如下:(原文)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由市统计局每年公布。解释:比如2016年上海市统计局公布的平均销售价格为25910元/平方米,只要该房产的市场交易价格低于2倍(51820元/平方米),税率就可暂减为0.4。

总结:免收对象:一、2011年1月28日前购买的房产;二、2011年1月28日起购买的房产并在上海居住生活并持有居住证满三年。
减少房产悦: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年度上海市新建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可由0.6减至0.4
若您母亲的房产是在2011年1月28日及之后购买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办理居住证了,持有三年即可减免,并且不满3年之前征收的房产税会在满三年退还。
除以上之外其它,房产税缴纳税额如下: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http://www.tax.sh.gov.cn/pub/xxgk/zcfg/dcs/201101/t20110127_305661.html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房管局就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政策解读http://www.tax.sh.gov.cn/pub/ssxc/szpd/fcs/node5348/201101/t20110127_305663.html

追问:

谢谢,可谓非常详细,我们是2011年后买的,也就是说只能通过居住证的方式了,那么我想问,这个居住证是那种积分居住证还是说普通的居住证?就是一年一审的那种?

回答:

您好,没有积分要求,只需要普通的居住证即可,目前上海居住证仅有两种:普通和临时,你这样的情况是需要普通的居住证

newlo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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