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商品房的风险责任由合同约定的主体承担。承担责任的主体应当优先考虑。未约定的,房屋损坏、损失的风险由卖方在交付前承担,交付后由买方承担。买方收到卖方的书面交付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的,房屋损坏、损失的风险自书面交付通知确定的交付之日起由买方承担。
2022-07-05 14:1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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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楼发生风险性义务由合同书中约定的行为主体承担。承担义务的主要,约定优先选择。并没有约定的前提下,房子毁损、灭失的风险性,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收到出售人书面形式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回绝接受的,房子毁损、灭失的安全风险自书面形式交房通知明确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商品房出现风险责任由合同中约定的主体承担。承担责任的主体,约定优先。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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