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在售楼部购买房屋签订了认购协议书交了首付。原先说的是2015年交房子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2013年,在售楼部购买房屋签订了认购协议书交了首付。原先说的是2015年交房子,但是却没有交,直到2016年才交了房子,直到2020年我们去余款的时候,对方突然要加价,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其他答案
认购协议书具有约束力,开发商不能随机变更价格,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具体可以来电来访详谈!
2020-08-16 12: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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