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有哪些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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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同时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这种类型的房产我们通常称之为“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这种房屋没有真正的产权,也没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可以进行交易,但具有较大的法律风险。
2018-03-23 15: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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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价不断升高,不少人无法依靠自身的经济实力来买房,因此小产权房就应运而生了。看起来这是一种正常的市场行为,其实小产权房坏处有很多。小编就来给大家简单地介绍一下吧。小产权房坏处有哪些 小产权房的缺点一、小产权房简介一般概念。按一般文字上解释,这里的“小”是“部分”的意思,“小产权房”即为拥有部分产权的房屋。比如,房改房中40%或60%的所有权,合伙集资建房中的共有权等。也就是说,一栋房屋或一套房 展开
你好,“小产权房”的存在有百害而无一利,就象有的百姓形容的那样“是一颗随时都有可能爆炸的定时炸弹”。小产权房的坏处有很多,因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可能会使用比较劣质的材料,从而产生一定的安全隐患。另外在小区管理上也存在麻烦,公共设施不完善,导致生活极其不方便。小产权房的坏处主要是: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市场秩序、国有资产严重流失、小区管理困难、政府买单代价大。
(一)法律效力“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二)房产转让“小产权房 展开
您好,小产权房有五大风险和危害: 其一,因为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允许在集体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不允许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所以购买了小产权房的人没有产权证,一旦国家要征用土地,没有权属证明保护自己的权益;其二,这类房子不能上市交易;其三,如果是占用耕地建设,违反了国策;其四,是扰乱房地产秩序的建立;其五,别墅产品类型居多的小产权房,业主和当地村民因为社会财富等不同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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