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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房产分割

房产属父母和小女儿共有财产,各占三分之一,父母共有6名子女。 母亲未立遗嘱先行去世,父亲生前立下遗嘱将其共有部分房产留给小女儿继承。现在父亲也已经去世,小女儿通过公证处评估房产价格后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根据房产评估价格与其它5子女分割。1,公证处对该房产的估价远低于市场实际价格,若其他5子女都同意按此价格分割的情况下,剩下的那... 展开
Agood|2015-08-08 17:2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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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ll0591

您好,小女儿自己有三分之的份额,父亲遗嘱将其份额给小女儿,也就是说,现在小女儿有三分之二的份额。其他子女平分剩下的三分之一份额,没有履行赡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少分。如果对公证结果不认可,可以起诉要求分割遗产
2015-08-08 18:20
来自北京市

zhicheng1

1、不是,可以拒绝,可要求重新评估;2、可以主张;3、可以主张,但一般是分割;4、需要协商一致;5、不是,达不到这目的。
2015-08-08 18:08
来自北京市

bohutang

建议带上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2015-08-08 17:58
来自北京市

饭团老子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处理。
2015-08-08 17:53
来自北京市

lazychen

只要有一个继承认不认可评估价,就应当重新评估。
2015-08-08 17: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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