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买了公共产权房之后享受了优惠政策住房,不可以再买经济适用房等优惠性住房。我公共产权房不动产满5年 ,把我的产权转让给政府代持机构之后,是否可以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或者再次申请购买公共产权房。转让之后是不是就相当于没有享受过国家政策的优惠住房,可以再享受一次。谢谢!
fang25361168382019-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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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熊
2020-12-24已回答 该问题价值¥10.00,已有453人围观
各地政策不一定一样,
我记得北京是不可以再买了,因为这个福利你享受到了,你卖出是你自己的选择,政府不会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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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请问您觉得文津国际公寓(五道口)高贷款买小户型现在适合上车不?比如这一套 http://bj.lianjia.com/ershoufang/101107284002.html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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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问题字数有限,续。我是卖了南沙滩和劲松各一套80年代,得请建议款900万,想重组一套给孩子并保值增值,最好离我近(我在东城光明桥二环内)新购房产限制1000左右,纠结中…请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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