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是首付加贷款,备案了,后期贷不下款来,全款付清了,合同还是原先首付加贷款,没写给清了,开发商说补充协议只能写由贷款改为自付了,可以写个全款证明,这样可靠吗
2020-04-11 16:17:44 1人回答
立即回答您好!2019年12月份在无锡惠山买了一套房,当时签订了认购协议和预售合同,交付首付款四层约80万,因为没有购房资格,夫妻(外地户口)一方无工作贷不了款,置业顾问让先养养流水,年后再办理贷款,遇到疫情到现在也没有办理贷款,目前仍然处于无购房资格状态。因为疫情原因,全球经济不明朗,考虑到未来家庭收入的不确定性,想跟开发商解除合同,但是在预售合同的补充协议中,已经明确了买受人不得以购房政策和贷款政策为由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按合同总价款(200万)的20%支付违约金,现在想咨询一下:结合您的经验以及法律上类似的
2020-04-11 14:43:38 7人回答
立即回答其实也很简单。我准备买二手房,定金及首付已经给到房主,待过户。目前因经济原因打算终止合约,我的目的简单,定金及首付希望能要回。违约条款如下:
2020-04-10 09:29:37 10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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