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联名买房,可能不在一起了,有关公积金贷款与去名字问题
我和女朋友去年在北京买了房子(期房),当时按照女方家里的意思在合同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我的名字在前面),现在由于女方家里不同意估计是不能在一起了。但现在房子还没进行贷款,只交了首付。现问题如下:1、我现在想把公积金取出来,但代办公积金的机构说必须要进行财产公证,请问我是否可以把女方所占的比例写为0(女方出了不到10%的钱,这... 展开
其他答案
不能,房屋登记在两人名下,是两人共有的,除非产证上登记了双方的比例,否则各占50%,你不能写0,这个和出资比例无关,和谁名字在前面更没有关系。2,不能,作为共同还贷人,在贷款还清前名字不能去掉,银行也不会同意。
2015-04-25 15: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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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共同出资,共同买房,一般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变成一个人的财产,另一个人退出,房产管理部门和法律也不会干预。协商不成就会按照共同财产认定。属于按份共有。
你好,除非通过开发商重新改购房合同。 但这要经过女方同意。 你所想的份额为零,实现不了。 无份额约定的情况下,分割按照各占50%的份额。 &nb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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