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未婚买房分手后产证除名问题
律师好,2010年和女朋友一起买房,2011年产证办理下来,写了双方名字,产权共同所有,现两人感情不和要分手,女方愿意主动放弃产权,将产证上名字除去。现已经通过法院调解,出具民事调解书,判定房屋给男方一人所有后已到公证书办理房屋贷款抵押变更,现有最后一步需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除名手续,正常情况下直接走买卖程序将女方的所有部分... 展开
律师好,2010年和女朋友一起买房,2011年产证办理下来,写了双方名字,产权共同所有,现两人感情不和要分手,女方愿意主动放弃产权,将产证上名字除去。现已经通过法院调解,出具民事调解书,判定房屋给男方一人所有后已到公证书办理房屋贷款抵押变更,现有最后一步需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除名手续,正常情况下直接走买卖程序将女方的所有部分卖给即可,但是涉及的费用较多!目前房产证上只写明共同所有,并没有说明双方房产的持有份额,请热心的律师们帮忙确认,如果我先和女方约定房产她只占有1%的份额,然后再去过户是否可行!谢谢! 请有实际操作经验的大师帮忙,重金酬谢! 收起
四川方言全集|2015-04-23 17:20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