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卖方还能否违约
5年前已经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买方已经按约定全额缴纳房款,房产证已经交给买方保管,但没有办理过户。问题:1、卖方还能否违约不卖房了?2、买方是否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办理过户手续?3、如果卖方挂失并补办了房产证,并抵押出去或者再次出售(也未过户),是否对原买方权力抵制?4、该房属于拆迁安置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是否能过户?谢... 展开
其他答案
首先您所谓的买卖合同公证,其实在国家法律来说是客观上承认的,但是因为您5年前购买房产不办理过户手续,其实原因非常简单,因为省税。为了规避百分之5.5的营业税,如果实行法律手段法院可能会对此有所考虑。可能您会需要交纳罚款。如果此房子真的象您描述的那样的话恐怕您真的无法逃避的需要法律途径解决了,置于最后一条,土地使用证没有的话是根据不同情况来决定的,有得需要先去交易中心办理土地使用证,才能过户。有得只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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