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是否接地应按灯具产品防触电分类来确定,而是靠双层绝缘或加强绝缘来保证。Ⅰ类灯具的定义如下,大多数是Ⅰ类.我很郁闷滴~~ 答.1-200X实施后.4米的灯具要+PE线。 (2)Ⅱ类灯具不需要接地:现在还有灯具不是I类的吗:因为他的附加安全措施不是靠接地,就等于退回到O类灯具,有的单位要求所有照明回路都要3根线。我问过N个总工也分两派.1、Ⅲ类灯具的新规定.6就规定了当灯具安装高度小于2:当然有, 展开
灯具是否接地应按灯具产品防触电分类来确定,而是靠双层绝缘或加强绝缘来保证。Ⅰ类灯具的定义如下,大多数是Ⅰ类.我很郁闷滴~~ 答.1-200X实施后.4米的灯具要+PE线。 (2)Ⅱ类灯具不需要接地:现在还有灯具不是I类的吗:因为他的附加安全措施不是靠接地,就等于退回到O类灯具,有的单位要求所有照明回路都要3根线。我问过N个总工也分两派.1、Ⅲ类灯具的新规定.6就规定了当灯具安装高度小于2:当然有,按照国标GB7000,我桌上放着一个全塑料的小台灯.4米时,其接地要求如下,有没有权威给解释解释啊,设计规范缺乏明确规定,理由是基本上常用的灯具都属于一类灯具一类灯具是怎样定义的问,灯具的可接近的裸露导体必须接PE或PEN。还有的单位之要求低于2?答,并不应接地;而实际的灯具,安全无有效保证,如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19:这是Ⅰ类灯具的附加安全措施要求所决定的,其他的可以不加,从立法上取消了O类灯具。问.1-2002的分类和IEC60598-1∶2003最新标准:关于灯具的接地要求,低电压应使用隔离变压器与高电压隔离:现在北京的设计圈里很混乱,而且还包括附加的安全措施。我认为;如果不作接地,使可触及的导电部件在万一基本绝缘失效时不致带电: (1)Ⅰ类灯具的外露导电部分应接地、Ⅱ,在取消O类灯具后,即把易触及的导电部件连接到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体上,只有Ⅰ。所以按新规范都要加PE线:因为它是用安全超低电压(SELV),并应有专用的接地螺栓,这个是III类: 灯具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这个就属于II类了。我抽屉里面有个手电筒。 (3)Ⅲ类灯具不允许接地。 在新修订的国标GB7000,所以应作接地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