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迁移。2009年9月1日起,录取新生户口需迁入学校的,由高校保卫部门负责收齐相关落户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核对无误后,集中到属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新生户口迁移手续。 学生毕业时,由高校保卫部门负责提供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由属地公安派出所根据名单集中办理毕业生户口迁出手续,并打印《户口迁移证》交高校保卫部门,由高校保卫部门负责分发给毕业生。 (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学生需换领 展开
(一)户口迁移。2009年9月1日起,录取新生户口需迁入学校的,由高校保卫部门负责收齐相关落户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核对无误后,集中到属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新生户口迁移手续。 学生毕业时,由高校保卫部门负责提供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由属地公安派出所根据名单集中办理毕业生户口迁出手续,并打印《户口迁移证》交高校保卫部门,由高校保卫部门负责分发给毕业生。 (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学生需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本人凭加盖高校保卫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到属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三)《户籍证明》开具。学生因《居民身份证》不能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户籍证明》的,本人凭高校保卫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注明《户籍证明》用途)到属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四)档案管理。高校保卫部门负责对历史户籍档案进行整理,经接受地公安分局验收合格后,分别移交属地公安派出所存档保存。 (五)印章管理。2009年9月1日起,复旦大学等7所高校原使用的户籍管理专用印章停止使用,由徐汇、杨浦分局负责收缴后送市局人口办,由市局人口办统一销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