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上海市普陀区有个家庭要动迁。房子户主是个老头,他有个老太(是后找的老伴)。户口里有老头 老太以及老头的亲生子女(不是老太的),后来老头过世了。立了张遗嘱,说是把房子留给子女,老太当时也同意把房子留给他的子女,并在遗嘱上签了字。但是房产证是在老太那,遗嘱在子女那里。因房子问题不能打官司,也有动迁法,请教一下,如果以后动迁... 展开
请问:上海市普陀区有个家庭要动迁。房子户主是个老头,他有个老太(是后找的老伴)。户口里有老头 老太以及老头的亲生子女(不是老太的),后来老头过世了。立了张遗嘱,说是把房子留给子女,老太当时也同意把房子留给他的子女,并在遗嘱上签了字。但是房产证是在老太那,遗嘱在子女那里。因房子问题不能打官司,也有动迁法,请教一下,如果以后动迁时,是按房产证办事还是以遗嘱办事?动迁下来的结果(钱或是房子)是都有份还是老太没份还是子女没份?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