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答案
2003年10月1日以后新<婚姻登记条例>出台,参照下述程序办理:①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婚姻档案证明。②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③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婚姻档案证明有效④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 展开
2010-10-09 04: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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