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中介介绍买了东湖区的房,合同规定6月16日前交房,履约保证金为5000,争议法院为西湖区法院。
卖方口头承诺随时可以叫租客出来,但5月2日卖方还收了租客5、6、7三个月的租金3600,并有押金3600元,有因租客不肯出来(7月31日到期),拒绝交房;因卖方电话说破坏家里东西,我与租客沟通签订了续签租房协议,并在没通知卖方情况下与租客协商更换了门锁。现在卖方不肯来交房,房租和房租押金都在他手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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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洁莲 新房置业顾问请拨打电话15827248794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本来很简单的事情弄这么复杂,情况发生时就找中环啊,让他们解决就行,你不用管的。你为啥要换锁呢。还与租客签合同。因为你目前还不具备业主资格,与租客签的协议无效的。你与业主约定的交房日期还没到期,业主有权支配。现在唯有委托中环协助解决,与业主一起商量。商量不成就法院见,你也是受害者,我想你应该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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