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流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制度,每个中低收入家庭限购一套。市房管局委托市内各区房改办进行审批。具体购买程序如下: 1.购房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须持家庭户口簿、夫妇双方居民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区房改办领取《石家庄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有职业的申请人,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无职业的申请人,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审核并签署意见。 展开
关于流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制度,每个中低收入家庭限购一套。市房管局委托市内各区房改办进行审批。具体购买程序如下: 1.购房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须持家庭户口簿、夫妇双方居民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区房改办领取《石家庄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有职业的申请人,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无职业的申请人,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审核并签署意见。 2.申请人将签署审核意见后的申请表送户口所在地的区房改办。经审查符合购买条件的,由区房改办签署审批意见,签发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明。购房证明有效期为两年,如两年内仍未购房且符合购房条件,可持原购房证明到区房改办申请换证。 3.区选房。各区房改办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然后交市房管局经济适用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4.购房人应在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购房证明(开发企业回执)、销(预)售合同、办理交易及产权登记手续。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