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三级企业 自有流动资金5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有职称的建筑、土木工程、财务管理、建筑或房地产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5人,工程技术、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助理以上职称,配有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统计人员,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经历;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或累计完成与之相 展开
资质三级企业 自有流动资金5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有职称的建筑、土木工程、财务管理、建筑或房地产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得少于5人,工程技术、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助理以上职称,配有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统计人员,具有三年以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经历;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面积,或累计完成与之相应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资质四级企业 自有流动资金2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有职称的建筑、土木工程、财务管理、建筑或房地产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得少于5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资质五级企业 (只限于在本地区范围内的村镇从事 房地产开发)自有流动资金不低于30万 元、其他具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 设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