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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拨土地,房屋征收赔偿问题

最近我家这里开始房屋征收登记,登记完毕后,拆迁办要求我们缴纳土地使用金,但我们是商品房,当时买房时也不知道缴纳过没有,因为是20年前的房子了,当时握有房产证及房屋契证,这次房屋征收又补办了土地使用证,但土地证上写的是划拨土地,房产证上写的是私有产,这个划拨土地会影响之后的拆迁赔偿吗?
有题要问|2014-05-08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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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取得的时候是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 换言之,划拨土地取得的时候没花钱,对政府而言土地是没有增值的, 拆迁办要你们补缴土地出让金,估计就是想让你的房子和商品房拆迁标准统一, 因为商品房的售价里已经含了出让金(使用金)的成本, 否则的话,划拨土地上的房产拆迁标准应该比同地段的商品房低。 让你补土地使用金应该就是这个道理。 缴纳使用金之后,应该享受一样的拆迁补偿标准。
2014-05-18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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