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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转让中从合同的权利

因拆迁与城建司签了一份安置认购协议,后将该权转让并签了房屋转让协议。后因城建司原因,变更了安置房的位置(仍在同一小区,面积误差3%以内),在未通知第三方的情况下签了补充协议。现在产权证已办下来了。请问这样的情况下,转让合同还有效吗?
lpxw520|2010-09-25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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