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未满一年退房,房东要求扣600元!合理吗?
我在连云港租房,合同为1年,因个人问题需离开连云港,提前跟房东交代,房东要求扣我600元,请问合理吗?(我不是本地人,我房子7月15日到期,我3月13日说的,准备这个月搬走,也答应搬走之前帮她把房子租出去)
其他答案
首选,要看你当时合同约定房东是否同意你转租,另外你一个月租金是多少。若果合同同意你转租,你找到租客后房东扣你钱就不合理了;如果合同不同意你转租,扣你押金的话是合理的,但不能同时扣你押金又扣租金
2014-04-20 12: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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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斌 新房置业顾问请拨打电话18721233286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如果房子转租出去的话扣600元可以不给的,如果没有转租出去的话只可以扣当初交的押金,房租是要返还的,另外,如果他扣了押金,你可以向转租方要押金,并与房东协商,将此押金转成第二租客的押金,当然这一切都得三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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