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2年购买甲方二手房屋一套(总价格52万),当时该房产的房产证还没有办,因为与甲方熟悉,所以也没有签订合同,支付完房款后,甲方给本人写了一张收到购房款的收据,房屋相关信息已经在房产所登记,无法更名,办理房产证只能先办到甲方名下,再过户到下一个买家名下。2013年,本人要搬到外地,打算将购买甲方的这套房屋出售给第三方丙... 展开
本人2012年购买甲方二手房屋一套(总价格52万),当时该房产的房产证还没有办,因为与甲方熟悉,所以也没有签订合同,支付完房款后,甲方给本人写了一张收到购房款的收据,房屋相关信息已经在房产所登记,无法更名,办理房产证只能先办到甲方名下,再过户到下一个买家名下。2013年,本人要搬到外地,打算将购买甲方的这套房屋出售给第三方丙,但是这套房产的产权证仍然没有办,丙打算给我交98%的房款,等房产证办完,过户到丙的名下,再将剩余房款交给我。请问:1、我如何与丙签订合同?2、我与丙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3、我是否需要与甲先签订一个合同,再与丙签订合同?4、我应该如何办理这个三手转卖的暂时没有房产证的房屋?5、可不可以我与甲方、丙方,三方共同签订一套协议,把此事说清?6、这个事情的关键点是什么,对我的利弊?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