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强 二手房经纪人请拨打电话13173646740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根据《物权法》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取得共有不动产办理登记时,应当由夫妻共同申请。
lb573663197
宝丰紫金城
z7352095
韩学岭 二手房经纪人请拨打电话18801317873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王昊 二手房经纪人请拨打电话15903460497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ls15003388753
qq982299702
周经刚 二手房经纪人请拨打电话13963603434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521浪漫满屋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回答成功
删除回答后不可恢复,是否继续删除?
取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