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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纠纷

我于8月初按揭贷款买了一套现房,但因为贷款合同拖延,所以在10月底才拿到房子钥匙。再之后我去交物业费和装修保证金时,物业公司以是现房为由,要求从8月份开始交物业费。请问这和不合理?该如何解决?
奥黛丽大宅|2013-11-08 08:5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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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权法》《合同法》及《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因为你买的是现房,所以物业费是从你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算物业费的。8月份你是否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呢?是的话物业以此来进行收费就是合理的(除非合同中对此有另行规定)。如果你8月份没有签订合同,那么你可以联系一下出售方进行协调! 期房的物业合同是以物业或小区公示验收房屋之日起开始计算的!这里提醒大家一下,接到物业交房通知时,尽量赶到现场验收房屋 展开
2013-11-08 09:3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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