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1日,建设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外汇局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该《意见》和《通知》的精神,国家限制外资对于国内商品房市场的进入,限制境外人士购买国内商品房。该《意见》出台后,很多在国外的外籍朋友以及目前在国内的外籍人士不是很了解,只是模糊地听说现在由于中国政府的限制,不好再从中国境内购买房子 展开
2006年7月1日,建设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外汇局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该《意见》和《通知》的精神,国家限制外资对于国内商品房市场的进入,限制境外人士购买国内商品房。该《意见》出台后,很多在国外的外籍朋友以及目前在国内的外籍人士不是很了解,只是模糊地听说现在由于中国政府的限制,不好再从中国境内购买房子了。那么,事实上是怎样的呢?境外人士(包含港澳台人士)如何理解我国乃至上海的政策,如何在上海购房呢? 我们这里只讨论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作为自然人为购买主体的情况,至于外国投资机构、公司如何在中国境内购买房产,因操作更为复杂,作者将另外行文分析。我们这里的“境外人士”是指:境外人士购买商品房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的境外人士是指: (一)外国自然人; (二)华侨,包括居住在境外持有中国护照无国内身份证明者; (三)港、澳、台居民; (四)在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