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住宅房怎么只有60年使用权?
前两个星期,我看中了一处商品房,并交纳了定金,今天售楼部通知我去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才发现10年前开发商已征地,所以剩下60年使用权,这样的话,是否合理?我还应不应该同对方签<<商品房买卖合同>>?
其他答案
只要你觉得房价可以接受,那么没什么不合理的。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就是70年,开发商要一次性缴纳70的土地出让金,这部分价格会打入房价的。况且拥有60年使用权的只是房屋占地,并非是你的房屋。到了年限后你只要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就是了,政府不会把地面建筑拆除的。你的房子还是你的房子。
2007-07-10 03:21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