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我有一块地被国土资源局征收了一部分用来扩建马路,2008年马路扩建完毕,只用了我被征收土地的一...
2006年我有一块地被国土资源局征收了一部分用来扩建马路,2008年马路扩建完毕,只用了我被征收土地的一半左右,我就把未用完的征收地连同未征收的地合起来继续作自己的承包地使用.2013年 ,新化县公路局在未告知我的情况下,竞然把我的这一块地以出租合同的方式出租给别人建房作坪使用,并说这一块地是原来就征收完的.这份合同没有法人...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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