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政策法规>房产政策>房产政策> 问题详情

关于经济适用房超标后,我应该再拿多少

同上
卡房车奴|2007-07-08 23:12

其他答案

玉树麟枫

菲尔 :你好! 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核定的面积享受政策优惠,超过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2007-07-08 23:17
来自北京市

sunny520311

我当时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时候,享受60平米,不管每平米的售价是多少,都按4000元计算,60*4000=240000元。我的房价是388000元,减去240000元,是148000元,148000*3%=4464元。我补交了4464元的土地出让金。
2007-07-08 23:17
来自北京市

生活周百通

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是由政府部门核定的(房改、物价、国土、城建等),各地标准不一样。一般分为3个部分:职工本人的职务职称享受的住房面积部分(也叫户控面积),这部分一般按照成本价计算房款,然后超过25平方米以内为一个标准价,最后超过25平方米以上则按同地段、同结构的商品房价格计算房款,合计出来就是你的购房款。你到单位、或者当地房改部门咨询一下就清楚了。一般预缴款按估算价,最后经济适用房核价后再多退少补。
2007-07-08 23:17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