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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子产权的事

我的父亲过世已有一年多时间了,现在跟我妈妈住在一起的是得了精神病的弟弟.他们的房子产权证上的名字还是我父亲的。请问这房产权上的名字要及时去更改吗?我弟弟在母亲百年之后有继承权吗?谢谢。
金滴6|2007-07-07 01:18

其他答案

围棋九段

red_323782:你好! 1、应该变更房产证! 2、房产的产权原来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你母亲本来有50%。你父亲的50%的产权,你母亲和你们兄妹三人四个人平分,你得了精神病的弟弟同样有继承权。所以,建议办理你母亲的房产证,然后你们兄妹三人各办一个共有权证。 3、你母亲百年后,你得了精神病的弟弟同样有继承权。等于房产由你们兄妹三人平分。
2007-07-07 01:23
来自北京市

糖_急不得

你家的房屋产权证上虽然户主的名字是你的父亲,但是只要你的母亲还健在,根据我国房屋权属条例的精神与婚姻法、继承法的有关精神,如是自居时可以不去办理房产户主更名手续,因为你母亲本身就持有房产权的一半,并且也可全部接管你父亲的另一半。至于你家房屋经后由谁来继承的问题,决定权在你母亲手中,如果事先立下遗嘱并予公证则具有法律效力。即使你母亲没有立书面遗嘱,只要你本人弃权不要应得的部分遗产权,也完全可由你的弟 展开
2007-07-07 01:23
来自北京市

阿拉丁酱油瓶

这套房产是由你母亲和你还有你弟弟共同继承.你和你弟弟只占总房额度的三分之一.你母亲占总额度的三分之二.如果这套房产等母亲百年后的话.这套房产是由你和你弟弟继承.就算你放弃继承.这套房产就是由你弟弟继承.但你做为他的监护人.还是由你打理的.
2007-07-07 01:2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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