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给甲,甲没有交清这个季度的房租就消失了,且把我的房子转租给了别人,并且收取了别人的房租费
我的房屋出租给甲,并签订了合同,在甲交4-7月份的房租费时由于甲的原因只交付了不到2个月的房租费,甲并且保证5月底补齐,但5月底打他电话就停机了,联系不上甲,去看房子才得知他已将房子转租给了乙。并且向乙索取了保证金和房租费。我们这边欠费乙也不得知,乙租房我们也不得知。我该怎么处理,直接撵走乙?尽量挽回自己的损失!但是乙也不愿... 展开
其他答案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租住房屋时,租客一定要确定产权人才可以签订租赁合同,一旦是由租客失误或通过第三方转租前没有确认产权人的(合同的租赁人),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派出所所说的协商就是不想把问题往自己身上揽,一旦发生纠纷,派出所要立案。现在派出所处理事情是有点和稀泥的感觉。你要是想尽快把房子拿回的话,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就说是乙非法占用你的房屋即可。法院会判定乙与甲的合同无效,并勒令乙限期交房。你的 展开
2013-08-09 13:1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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