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交了定金(签了定金收条),第二天又签了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已经交完了,房屋定金收条还有法律作用吗
去年找中介找房子,房子当时看上了,交了定金(中介公司给了定金收条),第二天房东、中介和我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同时交齐了房租,我就是想问一下,现在租赁合同已经丢失,我想问一下,原来的定金收条现在还有法律效用吗,谢谢,如果打官司起诉的话能以定金收条作为凭据吗
其他答案
不能作为你与出租人(即房东)有租赁关系的凭证。第一,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或债务履行前,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一方当事人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者其他替代物。定金不能证明你与出租人有租赁关系。第二,一般签完合同,付完租金,用定金充抵相应的租金,此后定金条就没有什么用了,更谈不上法律作用了。第三,租房一定要保存好押金条和房屋租赁合同(前 展开
2013-08-13 12: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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