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问题,请专业人士为我解答
10年前本人向李生买了房子,对方给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当时只办理了房权证的过户,就是房权证上是我的名字了,但是土地使用证上名字还是李生。现在李生已近过世,他的儿子不承认这个交易,说土地使用证是李生名字,不是我所有,要求给予他20000,才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转让。请问 对方要求合法吗?我该怎样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因为以前... 展开
其他答案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对方是完全的无理取闹。你根本就别去搭理对方那个20000元的要求。其次,李某儿子的2万元要求已经明确无误的表明事实上是存在这项交易的,而且你实际上也占有这宗土地,李某儿子也愿意给你做过户,他只是想再要一笔钱。根据土地产权登记中“地随房走”的原则和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该宗土地使用权已经属于你,你只是没有去办这个手续而已。建议你持交易时的合同,过户后的房产证要求对方协助你完成土地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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