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如下: 6月份签订租房协议时,我想协议中有这么一条,就是先付房租后再住,也就是说你6月份入住时付了4个月的房租,其中一个月的钱作为押金、另三个月钱的作为6至9月份的房租(先付后住)。 9月到期后继续住,房东也同意了,我想9至12月份的房租你也已经付给房东了,从理论上讲,你与房东之间又形成了一个新的租房协议,时间也是3个月(因为你预付了三个月的房租,也已经住到了11月份,而且房东也同意,也收了你 展开
回答如下: 6月份签订租房协议时,我想协议中有这么一条,就是先付房租后再住,也就是说你6月份入住时付了4个月的房租,其中一个月的钱作为押金、另三个月钱的作为6至9月份的房租(先付后住)。 9月到期后继续住,房东也同意了,我想9至12月份的房租你也已经付给房东了,从理论上讲,你与房东之间又形成了一个新的租房协议,时间也是3个月(因为你预付了三个月的房租,也已经住到了11月份,而且房东也同意,也收了你的预付房租)。现在新的三个月还未到期,你要搬走,一般可以认定你违约,房东也可以拒绝退还押金(但另一个月的房租通过协商可以要回)。 如果在后三个月你没有预付房租,而你又住了二个月,房东不肯退还押金的话你也是合算的,因为押金是一个月的,而你住了二个月。 以上是本人的一些看法,不一定准确,我看还是与房东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住满三个月(或者就让房子空关到满三个月),到时候你理所当然地可以拿回押金。 以上回答仅供你参考。 收起